北京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定为100元
2010-02-01 10:03 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楠)今天上午,市发改委发函要求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100元/人次,变更为25元/科。这一收费标准将试行三年。
此外,普通高校招生外语专业加试费标准定为25元/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加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测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普通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
同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定为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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